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盆炎清栓
盆炎清栓

盆炎清栓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盆炎清栓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184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神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活血通经,消肿止痛。用于毒瘀蕴解胞宫,少腹胀痛,月经不调,痛经,白带过多;盆腔炎、附件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盆炎清栓
盆炎清栓
复方醋酸甲羟孕酮胶囊
复方醋酸甲羟孕酮胶囊
主要成分

毛冬青提取物(以总黄酮计)、吲哚美辛。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醋酸甲羟孕酮0.25mg、炔雌醇0.625υg、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E、A、D等。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神州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184

国药准字H2000384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活血通经,消肿止痛。用于毒瘀蕴解胞宫,少腹胀痛,月经不调,痛经,白带过多;盆腔炎、附件炎。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用法用量

肛门用药。一次1粒,一日1次,根据炎症的轻重,盆腔炎一疗程用药12~15粒,附件炎一疗程用药7~10粒。

口服。 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

副作用

1、对本药物过敏或对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患者(对本药较易发生过敏,甚至可引起严重的急性全身性过敏反应)。3、血管性水肿和支气管痉挛者。4、有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其它上消化道疾病及病史者(可导致溃疡出血、穿孔)。5、有肝肾病史者(本药经肝脏代谢,经肾脏排泄,对肝肾均有一定毒性)。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继续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涨一般无需处理,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解毒,活血通经,消肿止痛。用于毒瘀蕴解胞宫,少腹胀痛,月经不调,痛经,白带过多;盆腔炎、附件炎。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罗列与所含化学药品相关的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1、本药含有吲哚美辛,吲哚美辛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直肠给药单用时日用剂量一般不得超过200mg。2、本药含有吲哚美辛,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老年患者慎用。3、本药含有吲哚美辛,以下均为单独使用该化学药物时的注意事项:(1)癫痫、帕金森病和精神病患者使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2)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用慎用。(3)血

1.本品为更年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 2.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 3.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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