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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1650

生产企业: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氯霉素滴眼液
氯霉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氯霉素2.5毫克,辅料含增稠剂玻璃酸钠。化学名为D-苏式-(-)-N-【α-(羟基甲基)-β-羟基-对硝基苯乙基】-2,2-二氯乙酰胺。

生产企业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650

国药准字H200130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孕妇忌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属于广谱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对于多数格兰阴性和某些格兰阳性菌,以及沙眼衣原体和立克次体等有效。

注意事项

1.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不要使瓶口接触到皮肤以免污染。 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 4.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5.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口腔苦味属氯霉素物理特性,可继续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按正确方式开启滴眼瓶。 10.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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