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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1650

生产企业: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氯霉素滴眼液
氯霉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氯霉素2.5毫克。辅料为甘油、玻璃酸钠、乙二胺四醋酸二钠、硼砂。防腐剂(苯扎溴铵)。

生产企业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650

国药准字H440202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眼睑缘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孕妇忌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眼睑缘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为氯霉素类抗生素。在体外具广谱抗微生物作用,包括需氧革兰阴性菌及革兰阳性菌、厌氧菌、立克次体属、螺旋体和衣原体属。对下列细菌具杀菌作用: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脑膜炎奈瑟菌。对以下细菌仅具抑菌作用: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B组溶血性链球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下列细菌通常对氯霉素耐药: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粘质沙雷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和肠球菌属。本品属抑菌剂。氯霉素为脂溶性,通过弥散进入细菌细胞内,并可逆性地结合在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上,使肽链增长受阻(可能由于抑制了转肽酶的作用),因此抑制肽链的形成,从而阻止蛋白质的合成。

注意事项

1.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不要使瓶口接触到皮肤以免污染。 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 4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5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口腔苦味属氯霉素物理特性,可继续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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