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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氯芬酸钠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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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氯芬酸钠栓

双氯芬酸钠栓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双氯芬酸钠栓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520

生产企业: 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消炎镇痛类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手术后疼痛及各种原因所致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钠栓
双氯芬酸钠栓
壮骨关节丸
壮骨关节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化学名称: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  分子式:C14H10CI2NNaO2  分子量:318.13

狗脊、淫羊藿、独活、骨碎补、续断、补骨脂、桑寄生、鸡血藤、熟地黄、木香、乳香(醋灸)、没药(醋灸)。

生产企业

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520

国药准字Z440233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消炎镇痛类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手术后疼痛及各种原因所致的发热。

补益肝肾,养血活血,舒筋活络,理气止痛。用于肝肾不足、血瘀气滞、脉络痹阻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腰肌劳损,症见关节肿胀、疼痛、麻木、活动受限。

用法用量

用时将栓剂取出,以少量温水湿润后,轻轻塞入肛门2cm处,成人一次50mg,一日5...

口服,一次6克(至瓶盖内刻度处),一日2次。早晚饭后服用。

副作用

1.胃肠反应:主要为肛门刺激症状、胃不适、烧灼感、反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肾脏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严重肾不良反应;    4.其他少见的有肝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均呈可逆性。

偶有肝功能异常、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胃痛、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报告。肝损伤多为胆汁瘀积型肝炎,肝功能异常的临床表现较为一致,主要为乏力、纳差、尿黄、皮肤瘙痒、大便颜色灰白、皮肤巩膜黄染,个别病例(2例)出现肝脏增大,部分病例肝脏酶学指标异常。所有已报告的不良反应病例经停药,对症治疗,患者预后情况良好。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成分

消炎镇痛类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手术后疼痛及各种原因所致的发热。

补益肝肾,养血活血,舒筋活络,理气止痛。用于肝肾不足、血瘀气滞、脉络痹阻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腰肌劳损,症见关节肿胀、疼痛、麻木、活动受限。

药理作用

1.药理作用:双氯芬酸钠是一种衍生于苯乙酸类的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其作用机理为抑制环氧化酶活性,从而阻断花生四烯酸向前列腺素的转化。同时,它也能促进花生四烯酸与甘油三脂结合,降低细胞内游离的花生四烯酸浓度,而间接抑制白三烯的合成 双氯芬酸钠是非甾体消炎药中作用较强的一种,它对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强于阿司匹林和消炎痛等。 2.非临床毒理研究:给大鼠口服双氯芬酸钠达每日2mg/kg,长期观察没有发现肿瘤发生率增加,一项对小鼠二年的研究中,每日用药2mg/kg,也未见到任何肿瘤易发倾向,各种突变研究没有发现双氯芬酸钠诱发基因突变,给大鼠用药每日4mg/kg,雌雄均未发生不育。 3.急性毒性实验结果:大鼠经口LD50为150mg/kg;小鼠经口390mg/kg。

注意事项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是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繁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4.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用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

(1) 本品可能引起肝损伤。(2) 肝功能不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在治疗期间应注意肝功能监测,如发现肝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4) 应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适应症使用,避免大剂量、长疗程服用。(5) 肝功能不良、肝肾阴虚(主要症状为五心烦热,颧红盗汗,目涩咽干等)、特异体质以及既往有肝病史、药物性肝损害的患者慎用,此类患者每疗程结束后建议检查肝功能或遵医嘱。(6) 三十天为一疗程,长期服用者每疗程之间应间隔15~20天。(7) 使用本品出现乏力、纳差、尿黄、皮肤瘙痒、大便颜色灰白、皮肤巩膜黄染等症状时应及时停药并检查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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