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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参碱注射液
苦参碱注射液

苦参碱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苦参碱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501

生产企业: 辽宁玉皇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应用于急性、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病毒性黄疸型肝炎,还可用于肝硬化及其它肝胆疾病的治疗,推荐应用于肿瘤放化疗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苦参碱注射液
苦参碱注射液
复方羊角颗粒
复方羊角颗粒
主要成分

苦参碱

羊角、川芎、白芷、制川乌。

生产企业

辽宁玉皇药业有限公司

颈复康药业集团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501

国药准字Z150213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要应用于急性、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病毒性黄疸型肝炎,还可用于肝硬化及其它肝胆疾病的治疗,推荐应用于肿瘤放化疗治疗。

平肝、镇痛。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紧张性头痛,也可用于神经痛。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每次150mg(15ml)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滴注,一日1次,疗程为2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约60滴为宜。

开水冲服。一次8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主要应用于急性、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病毒性黄疸型肝炎,还可用于肝硬化及其它肝胆疾病的治疗,推荐应用于肿瘤放化疗治疗。

平肝、镇痛。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紧张性头痛,也可用于神经痛。

药理作用

偶有轻度恶心、腹胀、头痛、眩晕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本品偶致恶心、腹胀、头痛及眩晕,数天后可消失,如仍有反应应停药,通常会消失。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藜芦的药物同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胸闷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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