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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康鑫(抗病毒口服液)
百年康鑫(抗病毒口服液)

百年康鑫(抗病毒口服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百年康鑫(抗病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2199

生产企业: 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百年康鑫(抗病毒口服液)
百年康鑫(抗病毒口服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石膏、芦根、生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辅料为蜂蜜、蔗糖、纯化水。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生产企业

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2199

国药准字H201430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副作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成分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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