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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楂颗粒
大山楂颗粒

大山楂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大山楂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2020541

生产企业: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大山楂颗粒
大山楂颗粒
栀子金花丸
栀子金花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生产企业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0541

国药准字Z4402156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3次。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孕妇慎服。 2.脾胃虚寒的消化不良者,无积滞者勿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大山楂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大山楂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大山楂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大山楂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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