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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补液盐散(Ⅱ)
口服补液盐散(Ⅱ)

口服补液盐散(Ⅱ)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口服补液盐散(Ⅱ)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354

生产企业: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口服补液盐散(Ⅱ)
口服补液盐散(Ⅱ)
香砂养胃丸
香砂养胃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13.95克,含主要成份氯化钠1.75克、氯化钾0.75克、枸橼酸钠1.45克、无水葡萄糖10克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醋香附、枳实(炒)、豆蔻(去壳)、姜厚朴、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滑石粉、四氧化三铁。

生产企业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354

国药准字Z420212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用法用量

临用时,将本品1包溶于500毫升温水中,一般每日服用3000毫升,直至腹泻停止。

口服,一次9克(约50丸),一日2次。

副作用

下列情况禁用:少尿或无尿、严重腹泻或呕吐、葡萄糖吸收障碍、肠梗阻、肠麻痹及肠穿孔。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药理作用

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刺激感,多因未按规定溶解本品,由于浓度过高而引起。

注意事项

1脑、肾、心功能不全及高钾血症患者慎用。2腹泻停止后应立即停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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