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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环磷酰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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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环磷酰胺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复方环磷酰胺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1006

生产企业: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
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活性成份:卡瑞利珠单抗(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辅料:α,α-二水合海藻糖、聚山梨酯20、冰醋酸、氢氧化钠和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2021006

国药准字S201900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1.本品用于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计划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卡瑞利珠单抗治疗相对于标准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2.本品用于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的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一项II期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总生存期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计划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卡瑞利珠单抗治疗相对于标准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3.本品联合培美曲塞和卡铂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4.本品用于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本品须在有肿瘤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药。推荐剂量• 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食管鳞癌:200mg/次,静脉注射每2周1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晚期肝细胞癌:3mg/kg,静脉注射每3周1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200mg/次,静脉注射每3周1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当卡瑞利珠单抗联合化疗给药时,应首先给予卡瑞利珠单抗静脉滴注,间隔至少30分钟后再给予化疗。另请参见化疗药物给药的处方信息。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例如最初几个月内肿瘤暂时增大或出现新的小病灶,随后肿瘤缩小)。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影像学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特殊人群肝功能不全适用于非肝细胞癌患者: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不推荐使用,没有对重度肝功能异常患者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适用于肝细胞癌患者:轻度、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没有对重度肝功能异常患者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肾功能不全目前本品尚无针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数据,中度或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推荐使用。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儿童人群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人群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人群本品目前在>65岁的老年患者中应用数据有限,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给药方法本品应由专业卫生人员进行给药操作,采用无菌技术进行复溶和稀释。输注宜在30-60分钟内完成。本品不得采用静脉内推注或快速静脉注射给药。使用、处理与处置的特别说明:本品不含防腐剂,配制时应注意采用无菌操作。每瓶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应采用5mL灭菌注射用水复溶,复溶时应避免直接将灭菌注射用水滴撒于药粉表面,而应将其沿瓶壁缓慢加入,并缓慢涡旋使其溶解,静置至泡沫消退,切勿剧烈震荡西林瓶。复溶后药液应为无色或微黄色液体。如观察到可见颗粒,应丢弃药瓶。抽取5mL复溶后药液转移到含有100mL葡萄糖注射液(5%)或氯化钠注射液(0.9%)的输液袋中,并经由内置或外加一个无菌、无热原、低蛋白结合的0.2μm过滤器的输液管进行静脉输注。本品从冰箱取出后应立即复溶和稀释。稀释后药液在室温条件下,贮存不超过6小时(包含输注时间);在冷藏(2-8℃)条件下,贮存不超过24小时。如稀释后药液在冷藏条件下贮存,使用前应恢复至室温。本品不得由同一输液器与其他药物同时给药。本品仅供一次性使用,单次使用后剩余的药物必须丢弃。

副作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对本说明书【成份】项下的活性成份和辅料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确立卡瑞利珠单抗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与疗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尚无妊娠女性使用本品的数据。动物研究已显示PD-1阻断性抗体具有胚胎胎儿毒性(参见【药理毒理】)。已知IgG可通过胎盘屏障,作为一种IgG4,本品可能会从母体扩散至发育中的胎儿。除非临床获益大于风险,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哺乳期目前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会经人乳分泌,以及本品对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及母乳产量的影响。由于人IgG会分泌到母乳中,本品对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故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2个月内停止哺乳。避孕育龄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用药后2个月内釆取有效避孕措施。生育力尚未进行卡瑞利珠单抗对两性生育力的研究,故本品对男性和女性生育力的影响不详。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目前临床试验中>65岁老年患者占所有患者数的13.6%。在1116例接受卡瑞利珠单抗单药治疗的患者中,>65岁老年患者占所有患者数的13.2%0老年患者与非老年患者所有级别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94.6%和94.0%,其中3级及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29.9%和29.4%,导致暂停给药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11.6%和15.4%,导致永久停药的不良反应为4.8%和5.7%。在205例接受卡瑞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卡钳治疗的患者中,>65岁老年患者占所有患者数的16.1%。老年患者与非老年患者所有级别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100.0%和99.4%,其中3级及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81.8%和66.3%,导致暂停给药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42.4%和37.2%,导致永久停药的不良反应为15.2%和13.4%。临床研究中没有对老年患者进行特殊剂量调整。由于目前临床试验中老年患者人数有限,建议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成分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1.本品用于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计划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卡瑞利珠单抗治疗相对于标准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2.本品用于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的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一项II期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总生存期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计划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卡瑞利珠单抗治疗相对于标准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3.本品联合培美曲塞和卡铂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4.本品用于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治疗。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T细胞表达的PD-1受体与其配体PD-L1和PD-L2结合,可以抑制T细胞增殖和细胞因子生成。部分肿瘤细胞的PD-1配体上调,通过这个通路信号传导可抑制激活的T细胞对肿瘤的免疫监视。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是一种人类免疫球蛋白G4(IgG4)单克隆抗体(HuMAb),可与PD-1受体结合,阻断其与PD-L1和PD-L2之间的相互作用,阻断PD-1通路介导的免疫抑制反应,包括抗肿瘤免疫反应。在同源小鼠肿瘤模型中,阻断PD-1活性可抑制肿瘤生长。卡瑞利珠单抗在临床研究中可见皮肤毛细血管增生,但机制尚不清楚。非临床研究显示,卡瑞利珠单抗与人VEGFR2虽然具有弱结合,KD为714nM;卡瑞利珠单抗与药理作用靶点人PD-1结合的KD为3.31nM。毒性研究遗传毒性:尚未开展卡瑞利珠单抗遗传毒性研究。生殖毒性:尚未开展卡瑞利珠单抗生殖毒性研究。食蟹猴1个月和3个月重复给药毒性试验中,卡瑞利珠单抗对雄性和雌性生殖器官未见明显影响,但研究中的大部分动物尚未性成熟。通过保持母体对胎仔的免疫耐受来维持妊娠是PD-1/PD-L1通路的主要功能之一。阻断妊娠啮齿类动物模型的PD-L1信号通路可破坏母体对胎仔的耐受性,导致胎仔丢失增加。妊娠期间给予卡瑞利珠单抗有潜在的风险,包括流产或死胎的比例増加。基于卡瑞利珠单抗的作用机制,胎仔暴露于卡瑞利珠单抗可增加发生免疫介导紊乱或改变正常免疫应答的风险。致癌性:尚未开展卡瑞利珠单抗致癌性研究。其他毒性:文献资料显示,在动物模型中,抑制PD-1信号通路可增加一些感染的严重程度和增强炎症反应。与野生型小鼠相比,感染结核分枝杆菌的PD-1基因敲除小鼠存活率明显降低,这与PD-I基因敲除小鼠体内细菌增殖和炎症反应增加有关。PD-1基因敲除小鼠感染脑膜炎病毒后存活率同样降低。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1. 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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