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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瑞特(甲硝唑含片)
舒瑞特(甲硝唑含片)

舒瑞特(甲硝唑含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舒瑞特(甲硝唑含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492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牙龈炎、牙周炎、冠周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舒瑞特(甲硝唑含片)
舒瑞特(甲硝唑含片)
通窍耳聋丸
通窍耳聋丸
主要成分

每克含甲硝唑2.5毫克,辅料为糠粉、淀粉、薄荷脑、甜菊素、硬脂酸镁。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492

国药准字Z220204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冠周炎。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用法用量

含服,一次连续含3~4片,一日3~4次。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患者禁用舒瑞特甲硝唑含片。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冠周炎。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药理作用

偶见口唇麻木,口唇发痒,恶心及胃部不适。长期使用可引起味觉改变,停药后可消失。

注意事项

1.使用5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咨询医师。2.用药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3.舒瑞特甲硝唑含片为含片,不应立即吞服。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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