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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罗欣(罗红霉素颗粒)
爱罗欣(罗红霉素颗粒)

爱罗欣(罗红霉素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爱罗欣(罗红霉素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179

生产企业: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功能主治: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爱罗欣(罗红霉素颗粒)
爱罗欣(罗红霉素颗粒)
环孢素滴眼液
环孢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化学名称: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孢素。

生产企业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179

国药准字H200701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 2、儿童:体重24~40kg儿童,一次100mg,一日2次;12~23kg儿童,一次50mg,一日2次。 3、婴幼儿:按体重一次2.5~5mg/kg,一日2次,或遵医嘱。

本品仅进行了与糖皮质激素联合应用预防角膜移植术后免疫排斥反应的临床试验,对本品单...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的临床试验过程中有部分患者出现眼部轻微刺激症或结膜轻度充血,有报道偶见睫毛脱落、角膜上皮缺损、眼周皮炎、过敏症、角膜上皮点状病变等症状,但停药后可自愈。

禁忌

成分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

药理作用

可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肝功能异常[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及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

注意事项

1、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 角膜移植术后如发生植片排斥反应,临床医生可视排斥反应的轻重不同适当增加本品滴眼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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