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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Ⅰ)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Ⅰ)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Ⅰ)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Ⅰ)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492

生产企业: 河南金华隆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加服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未能满意控制血糖水平的2型糖尿病患者,可作为二线治疗药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Ⅰ)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Ⅰ)
格列齐特分散片
格列齐特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格列本脲2.5mg,盐酸二甲双胍500mg。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生产企业

河南金华隆制药有限公司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492

国药准字H200501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加服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未能满意控制血糖水平的2型糖尿病患者,可作为二线治疗药物。

用于2型糖尿病。

用法用量

1.口服,就餐时服用。 2.仅用于2型糖尿病的二线治疗:推荐开始剂量为一日两次,一次一片(2.5mg/500mg)。 3.对于以前服用过格列本脲或二甲双胍的病人,本药的首次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服用的格列本脲或/和二甲双胍的剂量,以避免发生低血糖,剂量应逐渐增加,直至达到对病人高血糖良好控制的最低剂量,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四片(10mg/2000mg)。

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大剂量一般不超过320mg。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患者酌减。

副作用

下列患者禁用: 1.肾脏疾病或者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 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 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 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 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6.Ι型糖尿病患者。

1.低血糖:可能出现严重的迁延性低血糖。肝、肾功能低下时,格列齐特的血药浓度升高,可产生严重的低血糖。老年者、虚弱者、营养不良、饥饿状态以及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者,热量摄取不足、大量运动、过量饮酒时容易产生低血糖。这些情况应谨慎应用。低血糖的症状包括头痛、乏力、高度空腹感、虚汗、心悸、兴奋、烦躁、神经过敏、集中力低下、知觉异常、头晕,严重时可导致神经错乱、精神障碍、意识障碍、昏迷、震颤、惊厥和死亡。缓慢进行的低血糖常常是以精神障碍、意识障碍为主,应注意。老年人或服用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的患者对低血糖不易觉察。 2.血液:有时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 3.消化系统:有时可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见肝脏障碍。 4.皮肤反应:格列齐特引起的过敏性皮肤反应,有瘙痒症、发疹。 5.泌尿系统:可见BUN、血清肌酐升高,也可见轻度低钠血症。 6.其他:有时出现头重、头痛、眩晕、热感。曾有引起戒酒硫样反应的报道。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格列齐特有致畸作用,而且在乳汁中分泌,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不宜使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Ⅱ型糖尿病患者服用本品时用药量应减少,宜用作用时间较短的制剂,避免用长效制剂。

成分

本品用于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加服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未能满意控制血糖水平的2型糖尿病患者,可作为二线治疗药物。

用于2型糖尿病。

药理作用

1.低血糖反应,本品含有磺酰脲类药物,所有磺酰脲类药物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低血糖。 2.胃肠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上腹胀满﹑腹痛﹑胃灼热感﹑口中金属味﹑黄疸﹑肝功能损害等。 3.皮肤反应:皮肤过敏如瘙痒﹑红斑﹑荨麻疹﹑丘疹﹑光过敏等。 4.血液系统: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5.其他反应:关节痛﹑肌肉痛﹑血管炎﹑甲状腺功能低下﹑头晕﹑乏力﹑疲倦﹑体重减轻等。

注意事项

1.低血糖: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它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升高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而肝肾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 2.服药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 3.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 4.避免过量饮酒。 5.肝功能不全者不宜用。 6.适量补充体内VitB12。 7.2型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期间发现一些临床疾病(特别是迷走神经疾病)应立即检查是否是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此时应评估血浆电解质酮类,血糖水平是否正常,若出现血浆pH值下降或血中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升高,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其它手段进行纠正。

1.II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停止服用本品,改用胰岛素治疗。 2.本品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 3.本品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饮酒过度、脑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虚弱、高热、肝或肾功能不正常、进食减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慎用本品,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从事高空作业或汽车驾驶等危险作业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可能出现低血糖。 6.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的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肝功能、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7.饮食和运动治疗是使用本品治疗的前提,不控制饮食,药物治疗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8.肥胖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限制每日摄入总热量及脂肪,进行适量运动。 9.漏服一次药,应尽快补上,如已接近下次用药时间,不要加倍用药。 10.本品单独使用一个时期后疗效减弱者,可合用其他类型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 11.当出现轻度或中度的低血糖症状(冷汗、乏力、颤抖、头痛、感觉异常、面色苍白、全身不适、眩晕、饥饿、心动过速)时,应立即给患者服用糖水、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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