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感冒清热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感冒清热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3027

生产企业: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感冒清热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主要成分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糊精。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3027

国药准字Z420219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清热颗粒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感冒清热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商务联系

药企营销&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