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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司匹林肠溶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阿司匹林肠溶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3121

生产企业: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抗血栓药。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司匹林肠溶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格列齐特分散片
格列齐特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生产企业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3121

国药准字H200501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抗血栓药。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

用于2型糖尿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25mg~50mg(1-2片),每日1次,或遵医嘱。

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大剂量一般不超过320mg。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患者酌减。

副作用

下列情况禁用阿司匹林肠溶片:1.对阿司匹林或其它水杨酸盐,或药品的任何其它成份过敏。2.水杨酸盐或含水杨酸物质、非甾体抗炎药导致哮喘的历史。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4.出血体质。5.严重的肾功能衰竭。6.严重的肝功能衰竭。7.严重的心功能衰竭。8.与氨甲蝶呤剂量为15mg周或更多合用见药物相互作用。9.妊娠的最后三个月。

1.低血糖:可能出现严重的迁延性低血糖。肝、肾功能低下时,格列齐特的血药浓度升高,可产生严重的低血糖。老年者、虚弱者、营养不良、饥饿状态以及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者,热量摄取不足、大量运动、过量饮酒时容易产生低血糖。这些情况应谨慎应用。低血糖的症状包括头痛、乏力、高度空腹感、虚汗、心悸、兴奋、烦躁、神经过敏、集中力低下、知觉异常、头晕,严重时可导致神经错乱、精神障碍、意识障碍、昏迷、震颤、惊厥和死亡。缓慢进行的低血糖常常是以精神障碍、意识障碍为主,应注意。老年人或服用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的患者对低血糖不易觉察。 2.血液:有时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 3.消化系统:有时可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见肝脏障碍。 4.皮肤反应:格列齐特引起的过敏性皮肤反应,有瘙痒症、发疹。 5.泌尿系统:可见BUN、血清肌酐升高,也可见轻度低钠血症。 6.其他:有时出现头重、头痛、眩晕、热感。曾有引起戒酒硫样反应的报道。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格列齐特有致畸作用,而且在乳汁中分泌,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不宜使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Ⅱ型糖尿病患者服用本品时用药量应减少,宜用作用时间较短的制剂,避免用长效制剂。

成分

抗血栓药。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

用于2型糖尿病。

药理作用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粘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2.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症,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注意事项

下列情况时使用阿司匹林应谨慎:1.对止痛药抗炎药抗风湿药过敏,或存在其它过敏反应。2.胃十二指肠溃疡史,包括慢性溃疡、复发性溃疡、胃肠道出血史。3.与抗凝药合用见药物相互作用。4.肾功能损害。5.肝功能损害。6.布洛芬可能干扰阿司匹林肠溶片的作用。如患者合用阿司匹林和布洛芬,应咨询医生。7.阿司匹林可能导致支气管痉挛并引起哮喘发作或其它过敏反应。危险因素包括支气管哮喘,花粉热,鼻息肉,或慢性呼吸道感染。这也适用于对其它物质有过敏反应的患者例如皮肤反应、瘙痒、风疹。8.由于阿司匹林对血小板聚集的抑制作用可持续数天,可能导致手术中或手术后增加出血。9.低剂量阿司匹林减少尿酸的消除,可诱发痛风。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II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停止服用本品,改用胰岛素治疗。 2.本品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 3.本品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饮酒过度、脑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虚弱、高热、肝或肾功能不正常、进食减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慎用本品,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从事高空作业或汽车驾驶等危险作业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可能出现低血糖。 6.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的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肝功能、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7.饮食和运动治疗是使用本品治疗的前提,不控制饮食,药物治疗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8.肥胖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限制每日摄入总热量及脂肪,进行适量运动。 9.漏服一次药,应尽快补上,如已接近下次用药时间,不要加倍用药。 10.本品单独使用一个时期后疗效减弱者,可合用其他类型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 11.当出现轻度或中度的低血糖症状(冷汗、乏力、颤抖、头痛、感觉异常、面色苍白、全身不适、眩晕、饥饿、心动过速)时,应立即给患者服用糖水、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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