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鬼臼毒素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4183

生产企业: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甲硝唑维B6片
甲硝唑维B6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鬼臼毒素。

每片含甲硝唑0.20g,维生素B60.02g。

生产企业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4183

国药准字H3202566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用于面部毛囊炎、各型酒糟鼻、痤疮、脂溢性皮炎。

用法用量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④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口服,每次1-2片,每日3次,疗程7天或更长。口服每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20片。

副作用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慎用;   5.老年人患者需监测血药浓度,口服每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20片。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用于面部毛囊炎、各型酒糟鼻、痤疮、脂溢性皮炎。

药理作用

甲硝唑对大多数厌氧菌具强大抗菌作用,但对需氧菌和兼性厌氧菌无作用。抗菌谱包括脆弱拟杆菌和其他拟杆菌属、梭形杆菌、产气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韦容球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等。放线菌属、乳酸杆菌属、丙酸杆菌属对本品耐药。其杀菌浓度稍高于抑菌浓度,此外,对阿米巴原虫和滴虫有较强的杀灭作用。甲硝唑的杀菌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厌氧菌的硝基还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谢中起重要作用。本品的硝基还原成一种细胞毒,从而作用于细菌的DNA代谢过程,促使细胞死亡。耐药菌往往缺乏硝基还原酶因而对甲硝唑耐药。维生素B6可减轻甲硝唑的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 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1.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2.用药期间不应饮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3.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4.需氧菌和厌氧菌混合感染必须与其他抗菌素联用;   5.本品不宜治疗全身性重症感染尤其在急性期不能达有效治疗浓度;   6.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