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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237

生产企业: 广东香山堂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
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硫氨酸25mg、灵芝浸膏12.5mg、维生素B12mg、维生素B21mg。

生产企业

广东香山堂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两面针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9237

国药准字H4502139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2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禁用;2.酸中毒、肝昏迷禁用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1.尿液可能呈现黄色;2.偶见轻度嗜睡;3.偶可引起恶心、呕吐。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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