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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428

生产企业: 山西中宝曙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

生产企业

山西中宝曙光药业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株式会社滋贺工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428

国药准字J201600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等。

对氧氟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球菌属,棒状杆菌属,布兰氏卡他菌,假单胞菌属,绿脓杆菌,嗜血杆菌[流感杆菌,结膜炎嗜血杆菌(郭-威二氏杆菌)],摩拉克氏菌属(摩-阿二氏杆菌),沙雷氏菌属,克雷白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厌氧菌属(丙酸杆菌),沙眼衣原体引起的下述感染性疾病: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结膜炎,内睑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术后感染性疾病,沙眼。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一般1天3次适量涂于结膜囊内。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在调查的共计2360例中,有14例(0.59%)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3件(0.13%),眼睑肿胀3件(0.13%),眼睑炎2件(0.08%),结膜充血2件(0.08%),眼痛2件(0.08%)眼睑发红2件(0.08%)等(换证结束时)。1.严重不良反应(偶然:0.1%以下;有时:0.1~0.5%;无特定:5%以上或频率不详):休克:偶然会引起休克样症状(恶心,四肢发冷,呼吸困难等),发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等。

对氧氟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球菌属,棒状杆菌属,布兰氏卡他菌,假单胞菌属,绿脓杆菌,嗜血杆菌[流感杆菌,结膜炎嗜血杆菌(郭-威二氏杆菌)],摩拉克氏菌属(摩-阿二氏杆菌),沙雷氏菌属,克雷白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厌氧菌属(丙酸杆菌),沙眼衣原体引起的下述感染性疾病: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结膜炎,内睑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术后感染性疾病,沙眼。

药理作用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氧氟沙星特异性阻碍细菌的DNA合成,抗菌作用为杀菌型,MIC浓度下出现溶菌现象。此外,本品可破坏沙眼衣原体发育环的原体。2.抗菌作用:氧氟沙星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本品对葡萄球菌属,包括肺炎球菌的链球菌属,细球菌属,棒状杆菌属等革兰氏阳性菌及布兰氏卡他菌,包括绿脓杆菌的假单胞菌属,嗜血杆菌属,摩拉克氏菌属,沙雷氏菌属,克雷白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等革兰氏阴性菌及厌氧菌的丙酸杆菌等引起的眼感染性疾病的致病菌具有极强的抗菌作用。此外,本品具有抗衣原体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衣原体对本品也较难产生耐药性。3.对各疾病的临床效果:以外眼部感染性疾病为对象,对126个病例进行了临床试验,其各种疾病的临床效果如下表。疾病名称有效率*(%)(有效以上)眼睑炎100.0(6/6)麦粒肿87.5(7/8)泪囊炎85.7(6/7)结膜炎**96.0(48/50)睑板腺炎100.0(1/1)角膜炎100.0(5/5)角膜溃疡100.0(13/13)沙眼97.7(42/43)****:并发多种疾病时分别作为1个病例计入各种疾病。**:除外沙眼。***:包括未发表病例。4.对各有效菌种的临床效果:上述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6.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8.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含镁或铝之抗酸剂、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如铁)、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同时使用时将干扰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使该药在各系统内的浓度明显降低。因而,服用上述药物的时间应该在使用本品前或后至少2小时。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沙眼患者一般用药8周,之后继续用药时应慎重。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2.本品仅用于涂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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