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清喉咽颗粒
清喉咽颗粒

清喉咽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喉咽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225

生产企业: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喉咽颗粒
清喉咽颗粒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连翘、黄芩、玄参、地黄、麦冬。辅料为:蔗糖、糊精。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225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营销&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