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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肠胃康颗粒
小儿肠胃康颗粒

小儿肠胃康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小儿肠胃康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496

生产企业: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肠胃康颗粒
小儿肠胃康颗粒
小儿对乙酰氨基酚片
小儿对乙酰氨基酚片
主要成分

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辅料为蔗糖。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对乙氨基酚0.1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甘肃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3020496

国药准字H620212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1~1.5片;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5~2片;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2~3片;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3~3.5片。一日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较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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