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萘普生缓释片
萘普生缓释片

萘普生缓释片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萘普生缓释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812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幼年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急性病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等所致的疼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萘普生缓释片
萘普生缓释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萘普生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812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要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幼年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急性病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等所致的疼痛。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5g(2片),一日1次,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8.哮喘、鼻息肉综合征、神经血管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9.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主要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幼年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急性病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等所致的疼痛。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常见报道的不良反应有:腹部不适、头痛、恶心、周围的浮肿(轻微),耳鸣及眩晕。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慎用。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0.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1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1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商务联系

药企营销&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