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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3377

生产企业: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盐酸林可霉素。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生产企业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3377

国药准字H440241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等。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1个月以内的婴儿禁用。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等。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药理作用

偶可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过量使用并吸收可致中性粒细胞减低,血小板减低,念珠菌感染,且有耳鸣、眩晕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其他林可霉素类也过敏。2、林可霉素与新生霉素、卡那霉素有配伍禁忌。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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