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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咳静颗粒
百咳静颗粒

百咳静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百咳静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0014

生产企业: 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百咳静颗粒
百咳静颗粒
硫酸沙丁胺醇片
硫酸沙丁胺醇片
主要成分

黄芩、桑白皮、瓜蒌仁、前胡、百部、麻黄、桔梗、苦杏仁、紫苏子、清半夏等16味。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硫酸沙丁胺醇。

生产企业

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0014

国药准字H120207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每次1.5克;3-5岁:每次2.5克;6-14岁:每次3-5克。一日3次。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孕妇禁用。2.忌食生冷食物。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点击收起

1.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禁忌

成分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高血压、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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