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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贝止咳颗粒
杏贝止咳颗粒

杏贝止咳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杏贝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631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宣肺气,止咳化痰。用于外感咳嗽属表寒里热证,症见微恶寒、发热、咳嗽、咯痰、痰稠质粘、口干苦、烦躁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杏贝止咳颗粒
杏贝止咳颗粒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主要成分

麻黄(炙)、苦杏仁、桔梗、前胡、浙贝母、百部、北沙参、木蝴蝶、甘草。

本品主要成份为孟鲁司特钠。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631

国药准字H2006482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宣肺气,止咳化痰。用于外感咳嗽属表寒里热证,症见微恶寒、发热、咳嗽、咯痰、痰稠质粘、口干苦、烦躁等。

本品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用法用量

开水送服,一次1袋,一日3次。疗程7天。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同时患有哮喘和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妊娠妇女研究资料,除非明确需要服药,孕妇应避免服用本品。全球上市后经验显示,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后有罕见的新生儿先天性肢体缺陷的报道。这些妇女中绝大部分在怀孕期间还使用了其他哮喘治疗药物。本品的使用与这些事件的因果关系尚未建立。尚不明确本品是否能从乳汁分泌。由于许多药物均可从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儿童用药:已在6个月至14岁儿童进行了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6个月以下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研究表明本品不会影响儿童的生长速度。老年用药:不适用。

成分

清宣肺气,止咳化痰。用于外感咳嗽属表寒里热证,症见微恶寒、发热、咳嗽、咯痰、痰稠质粘、口干苦、烦躁等。

本品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药理作用

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延长枸橼酸致咳豚鼠的咳嗽潜伏期和减少咳嗽次数,减少浓氨水致小鼠的咳嗽次数;可增加小鼠呼吸道酚红排出量,增加大鼠气管排痰量;对氯化乙酰胆碱和磷酸组织胺混合液致喘豚鼠的引喘潜伏期有一定的延长作用;可抑制大鼠被动皮肤过敏反应;可减少二甲苯引起的小鼠耳肿胀程度和降低角叉菜胶引起的大鼠足跖肿胀率;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小鼠的死亡率有一定的降低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生冷,油腻食物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合用;5.可能引起精神系统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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