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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七花叶颗粒
田七花叶颗粒

田七花叶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田七花叶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568

生产企业: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凉血,平肝,潜阳。用于由血热引起的疮疖;由肝热引起的心悸、烦燥、眩晕、头痛、失眠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田七花叶颗粒
田七花叶颗粒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三七花、三七叶茎。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化学名称:1-[2-(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的硝酸盐。

生产企业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0568

国药准字H1998318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凉血,平肝,潜阳。用于由血热引起的疮疖;由肝热引起的心悸、烦燥、眩晕、头痛、失眠等。

适用于治疗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5次。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凉血,平肝,潜阳。用于由血热引起的疮疖;由肝热引起的心悸、烦燥、眩晕、头痛、失眠等。

适用于治疗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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