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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酚氨咖敏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1991

生产企业: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

氨基比林。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3021991

国药准字Z10983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开水冲服。一次5-10g(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1.对本品任何一种成份过敏者禁用。2.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2.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3.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4.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风寒感冒者不宜使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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