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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酚氨咖敏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1991

生产企业: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牛磺酸颗粒
牛磺酸颗粒
主要成分

氨基比林。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生产企业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山大康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3021991

国药准字H199932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任何一种成份过敏者禁用。2.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2.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3.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4.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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