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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颗粒
尼美舒利颗粒

尼美舒利颗粒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尼美舒利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137

生产企业: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尼美舒利颗粒
尼美舒利颗粒
异丙嗪胆汁片
异丙嗪胆汁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化学名称:4-硝基-2-苯氧基甲烷磺酰苯胺。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猪胆粉62.5mg,盐酸异丙嗪6.25mg。

生产企业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漯河汇盛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137

国药准字H4102507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百日咳及其陈发性、痉挛性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1-5岁:一日1-2片;6岁以上:一日2-4片,分2次或3次服用。饭后及睡前服用。

副作用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1.对吩噻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者及由胆结石引起的黄疸者禁用。 3.产前2周孕妇禁用。 4.3个月以下小儿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百日咳及其陈发性、痉挛性咳嗽。

药理作用

较少见有嗜睡、视力模糊或色盲(轻度),头晕、目眩、口鼻咽干燥、耳鸣、皮疹、胃痛或胃部不适感。反应迟钝(儿童多见),恶心或呕吐,甚至出现黄疸。

注意事项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不推荐联合应用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无论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面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预兆症状,本品在治疗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如果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终止本品的。

1.诊断的干扰:葡萄糖耐量试验中可显示葡萄糖耐量增加。可干扰尿妊娠免疫试验,结果呈假阳性或假阴性。 2.服用本品后不应从事高空作业、驾驶、操作机械等工作。 3.应特别注意患有肠梗阻,或药物的过量中毒等问题,因其症状体征可被异丙嗪的镇吐作用所掩盖。 4.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部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病,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功能不全,高血压、胃溃疡,前列腺肥大症状明显者,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呼吸系统疾病(尤其是儿童,服用本品后痰液粘稠,影响排痰,并可抑制咳嗽反射),癫痫患者(注射给药时可增加抽搐的严重程度),黄疸,各种肝病以及肾功能衰竭,Reye综合征(异丙嗪所致的锥体外系症状易与Reye综合征混淆)。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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