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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霉素片
制霉素片

制霉素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制霉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3347

生产企业: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用于治疗消化道念珠菌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制霉素片
制霉素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制霉素,为多烯类抗真菌抗生素,含有制霉菌素A1、A3和多真菌素B。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生产企业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3347

国药准字H200001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口服用于治疗消化道念珠菌病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消化道念珠菌病:口服,成人一次50~100万单位(1~2片),一日3次;小儿每日按体重5~10万单位/kg,分3~4次服。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副作用

1.牛痘、水痘等病毒性皮肤病不宜应用。 2.禁用于念珠菌以外的其它霉菌性皮肤病。 3.对本品所含各成份有过敏史者,眼科及鼓膜穿孔的患者,有严重循环系统疾病的患者禁用。〔注意事项〕 4.本品含有多种抗生素,长期使用会导致不敏感细菌和霉菌的过量生长,而引起二重感染,对此必须同时使用其它抗菌治疗。 5.本品含有新霉素,能引起肾和耳毒性反应,对于可能引起新霉素吸收的大面积烧伤,营养性溃疡等,应避免长期或大剂量使用。 6.孕妇不得大剂量或长期使用。

1.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3.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5.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7.血障碍者。 8.心衰患者。 9.肾功能损害患者。 10.损害患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成分

口服用于治疗消化道念珠菌病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药理作用

口服较大剂量时可发生腹泻、恶心、呕吐和上腹疼痛等消化道反应,减量或停药后迅速消失。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注意事项

本品对全身真菌感染无治疗作用

1.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2.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3.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4.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5.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6.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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