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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氨溴索颗粒
盐酸氨溴索颗粒

盐酸氨溴索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氨溴索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04

生产企业: 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氨溴索颗粒
盐酸氨溴索颗粒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主要成分

盐酸氨溴索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生产企业

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304

国药准字Z440219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口服30mg,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90mg),然后一次口服30mg,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60mg).在饭后服用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对该颗粒的活性成分: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分过敏者禁用。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患者,必须在看过专家后才能服用(见注意事项)。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药理作用

在少数病例中可出现下列不良反应: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胃痛),皮肤和粘膜过敏反应(如肿胀,皮疹,红斑,瘙痒),呼吸困难,面部肿胀,发热伴寒战。少见患者服用本品后感到口腔和气道干燥,唾液分泌增加,鼻分泌物增加,便秘和排尿困难。在一些偶发的病例中,曾出现强烈的高敏反应,伴有严重的循环障碍(过敏性休克)。在这种情况下,紧急的医疗救助是必须的。曾有一例报道出现过敏性皮肤炎症(接触性皮炎)。如果在用药过程中发现上述未提及的不良反应或使用者对药物的作用不了解,请向您的医生或药剂师咨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就不应再服用本品

注意事项

本品含糖,糖尿病患者服用时请注意。因为存在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可能性,新生儿和少年儿童必须在咨询有关医生后才能服用该药。对于有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青年和成年人也有健康危害,这些人也必须与有关医生咨询后才能服用该药。在道路交通、机器操作或高风险工作时服药,不需要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如果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应该增加两次服药的时间间隔或减少给药剂量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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