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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668

生产企业: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葡醛内酯片
葡醛内酯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葡醛内酯

生产企业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668

国药准字H3702270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肝脏障碍,食物及药物中毒,风湿性关节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1-.2g,一日.3-.6g。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肝脏障碍,食物及药物中毒,风湿性关节炎等。

药理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应在医师确诊为肝炎后作为辅助治疗用药。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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