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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菌结晶磺胺
灭菌结晶磺胺

灭菌结晶磺胺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灭菌结晶磺胺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3889

生产企业: 吉林市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溶血性链球菌及葡萄球菌等的外伤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灭菌结晶磺胺
灭菌结晶磺胺
洛索洛芬钠片
洛索洛芬钠片
主要成分

结晶磺胺。化学名:对氨基苯磺酰胺。分子式:C6H8O2N2S分子量:172.20

洛索洛芬钠60mg。

生产企业

吉林市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3889

国药准字H200306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溶血性链球菌及葡萄球菌等的外伤感染。

1. 类风湿关节炎. 骨性关节炎. 腰痛症. 肩关节周围炎. 颈肩腕综合症. 牙痛的消炎和镇痛。

用法用量

外用。撒布于患处。

1.适应症的①及②时:通常,成人1次口服洛索洛芬钠(以无水物计)60mg(1片),一日3次。出现症状时可1次口服60~120mg(1~2片)。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另外,空腹时不宜服药,或遵医嘱。 2.适应症③时:通常,出现症状时,成人1次口服洛索洛芬钠(以无水物计)60mg(1片)。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但原则上一日2次,一日最多180mg(3片)为限。另外,空腹时不宜服药,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孕妇、哺乳期妇女、2个月以下婴儿及肝、肾功能减退患者禁用。

下列患者禁用。 1.消化性溃疡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 3.严重心功能不全者; 4.严重血液学异常患者; 5.对本品过敏者; 6.以往有服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引发哮喘的患者; 7.妊娠晚期及哺乳期妇女。

禁忌

成分

用于溶血性链球菌及葡萄球菌等的外伤感染。

1. 类风湿关节炎. 骨性关节炎. 腰痛症. 肩关节周围炎. 颈肩腕综合症. 牙痛的消炎和镇痛。

药理作用

本品自创面吸收后,其不良反应与磺胺类药全身应用相同。当创面广泛,用药量大时,吸收量增加,也可产生较严重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过敏反应、肾脏和肝脏损害、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高胆红素血症等血液系统疾病,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据文献报道(本项包括不能计算发生率的不良反应报告)总病例13,486例中,409例(3.03%)报告有不良反应,主要有消化系统症状(胃及腹部不适感、胃痛、恶心及呕吐、食欲不振等2.25%)、浮肿及水肿(0.59%)、皮疹及荨麻疹等(0.21%)、嗜睡(0.10%)等报告。 1.重大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详) (1)休克:可能发生休克,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 (2)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可能发生,故应进行血液检查等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3)皮肤粘膜眼综合征可能发生,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4)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征、间质性肾炎可能发生,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由于伴随急性肾功能不全可能出现高钾血症,故使用该药时应特别注意。 (5)间质性肺炎:可能发生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此类症状,应速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 (6)消化道出血:严重的消化性溃疡或大肠、小肠的消化道出血,例如:呕血,黑便,以及便血,有时伴有休克的发生。病人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立刻停药并作适当处置。 (7)肝功能障碍,黄疸:可出现AST(GOT),ALT(GPT)和γ-GTP升高,伴随着黄疸的肝功能障碍或突发肝炎。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置。 (8)哮喘发作:可出现哮喘发作等急性呼吸性障碍。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置。 2.同类其它药品的重大不良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据报道,其它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可能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 3.其它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与磺胺类药全身应用相同。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也可过敏。3.应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4.治疗中须注意:(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 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 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 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 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 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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