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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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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3401

生产企业: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风热型感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颗粒
清热解毒颗粒
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主要成分

黄连、水牛角、玄参、金银花、地黄、大青叶、连翘、知母、石膏。

本品每瓶含苄达赖氨酸1.5毫克。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氯化钠。

生产企业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03401

国药准字H201633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风热型感冒。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8克,一日3次。

滴眼,一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一过性灼烧感、流泪等反应,但能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而适应。极少可能有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接触性皮炎等。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风热型感冒。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药理作用

头晕,呕吐。

本品是醛糖还原酶(AR)抑制剂,文献报告对晶状体醛糖还原酶(AR)有抑制作用,所以用苄达赖氨酸(BDZL)滴眼液抑制眼睛中AR的活性,达到预防或治疗白内障的目的。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本品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咽痛,口干或渴,咳嗽痰黄;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一次性使用的单剂量滴眼液,不含防腐剂,单支开启后应立即使用,一次用毕即弃去,需再次使用时,应重新开启一支。 2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 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 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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