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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戊酸钠口服溶液
丙戊酸钠口服溶液

丙戊酸钠口服溶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丙戊酸钠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125

生产企业: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癫痫的单纯或复杂性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和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丙戊酸钠口服溶液
丙戊酸钠口服溶液
盐酸托莫西汀胶囊
盐酸托莫西汀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戊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托莫西汀。

生产企业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125

国药准字H201333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用于癫痫的单纯或复杂性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和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托莫西汀用于治疗儿童及青少年的注意缺陷和多动障碍(ADHD)。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两次,每日用量取决于年龄和体重。每日剂量应根据病人年龄及体重来定,而且,应考虑到对丙戊酸的广泛个体敏感性差异。每日剂量、血清浓度和疗效之间相互关系尚未建立。最佳剂量需根据临床反应来确定:当发作不能控制或怀疑有副作用发生时,除临床监测外,要考虑做丙戊酸钠血浆浓度水平的测定,已报道有效范围为40-100mg/l(300-700μmol/l)。初始治疗给药方法(口服):在没有接受其它抗癫痫药的病人,每2-3天间隔增加药物剂量,1周内达到最佳剂量。在以前已接受其它抗癫痫药物的病人,本品要缓慢增加剂量,在2周内达到最佳剂量,其它治疗逐渐减少至停用。

初始治疗:体重不足70公斤的儿童和青少年用量:开始时,盐酸托莫西汀的每日总剂量应约为0.5mg/kg,并且在3天的最低用量之后增加给药量,至每日总目标剂量,约为1.2mg/kg,可每日早晨单次服药或早晨和傍晚平均分为2次服用。剂量超过1.2mg/kg/日未显示额外的益处。对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4mg/kg或100mg,选其中较小的一个剂量。体重超过70公斤的儿童、青少年用量:开始时,盐酸托莫西汀每日总剂量应为40mg,并且在3天的最低用量之后增加给药量,至每日总目标剂量,约为80mg,每日早晨单次服药或早晨和傍晚平均分为2次服用。在继续使用2-4周后,如仍未达到最佳疗效,每日总剂量最大可以增加到100mg,没有数据支持在更高剂量下会增加疗效。对体重超过70kg的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推荐总剂量为100mg。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时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没有充分的和规范的对照研究在孕妇中进行。盐酸托莫西汀不应在妊娠期使用,除非潜在的对于胎儿的利益大于潜在的危险性。大鼠的分娩不受托莫西汀影响。目前尚不清楚盐酸托莫西汀对人类分娩的影响。托莫西汀和/或其代谢产物在大鼠的乳汁中排泌。目前尚不清楚托莫西汀是否在人类的乳汁中排泌。哺乳期母亲应慎用盐酸托莫西汀。儿童用药:任何人考虑在儿童或青少年中使用盐酸托莫西汀胶囊,必须对其使用的风险和临床的需要进行权衡(参见关于自杀观念的警告项以及各种警告)。盐酸托莫西汀对年龄小于6岁的儿科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尚未对盐酸托莫西汀治疗9周以上的疗效和1年以上的安全性进行系统评价。在年轻大鼠中进行了托莫西汀对成长、神经行为和性发育影响的评价研究。管饲法,从大鼠出生后早期(10天大)贯穿至成年,给予托莫西汀1、10和50mg/kg/日(以mg/m2)为单位计算,分别约为人最高剂量的0.2,2和8倍)。观察到,阴道不闭合(所有剂量)、和包皮分离(10和50mg/kg)的轻度延迟,附睾重量和精子数轻度减少(10和50mg/kg)和黄体的轻度减少(50mg/kg)但不影响生育力和生殖行为

成分

本品主要用于癫痫的单纯或复杂性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和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托莫西汀用于治疗儿童及青少年的注意缺陷和多动障碍(ADHD)。

药理作用

胃肠系统异常(恶心、胃痛和腹泻)一些病人常常发生于治疗开始阶段,这些异常通常在继续服药几天后消失。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血小板减少症发生。一般异常:体重增加。

注意事项

1.于进餐后立即服用,以减少药物对胃部的刺激。2.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能由于酮性代谢产物随尿排出,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能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可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3.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时禁用。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时慎用。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作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肝功能在最初半年内最好每1~2月复查一次,半年后复查间隔酌量延长。5.如拟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发作;当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丙戊酸(钠)用量应逐渐增加,而被取代的药物应逐渐减少,以维持对发作的控制。6.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出血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心脏病患者慎用;3. 高血压患者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6. 避免与其他中枢神经系统药物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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