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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霉素磷酸酯外用溶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外用溶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外用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克林霉素磷酸酯外用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180

生产企业: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克林霉素磷酸酯外用溶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外用溶液
盐酸特比萘芬片
盐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化学名:(2S-反式)-6-(1-甲基-4-丙基-2-吡咯烷碳酰胺基)-1-硫代-甲基-7-氯-6,7,8-三脱氧-L-苏式-α-D-半乳糖吡喃糖苷-2-二氢磷酸酯。分子量:C18H34ClN2O8PS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生产企业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180

国药准字H200313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先用温水洗净患处,轻轻揩干后,取适量药液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

常用剂量每天1~2次,用药前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本品薄薄撒于患处及其周围,如果患处已糜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晚上可用纱布敷盖。一般治疗期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如果一天用两次,通常疗程为1~2周);花斑癣:2周。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后数天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副作用

有肠炎或溃疡性结肠病史者禁用。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盐酸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药理作用

可引起皮肤干燥、局部刺激、皮疹等过敏反应。偶见胃肠不适及腹泻。

盐酸特比萘芬为丙烯胺类广谱抗真菌药物。能特异性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鲨烯环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注意事项

1.该药品局部吸收后,也可能引起腹泻,此时应立即停药,并向医师咨询。2.请勿将该药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6.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每次使用后应将瓶塞塞紧。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2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3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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