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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清热化毒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382

生产企业: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消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法可林滴眼液
法可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生产企业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0382

国药准字H320257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消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用法用量

一次1丸,一日2-3次。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消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脾胃虚寒者慎用;3.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汞药物同服;5.服用后如出现腹泻、皮疹等不适,应停药并咨询医生。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直接接触;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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