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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胸腺法新
注射用胸腺法新

注射用胸腺法新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胸腺法新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520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慢性乙型肝炎; 2.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疫苗免疫应答增强剂; 3.免疫系统功能受到抑制者,包括接受慢性血液透析和老年病患,本品可增强病者对病毒性疫苗,例如流感疫苗或乙肝疫苗的免疫应答。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胸腺法新
注射用胸腺法新
克洛己新干混悬剂
克洛己新干混悬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法新。 辅料:甘露醇。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头孢克洛250mg,盐酸溴已新8mg(以溴已新计)。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3520

国药准字H2005114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慢性乙型肝炎; 2.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疫苗免疫应答增强剂; 3.免疫系统功能受到抑制者,包括接受慢性血液透析和老年病患,本品可增强病者对病毒性疫苗,例如流感疫苗或乙肝疫苗的免疫应答。

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伴有粘稠痰液不易咳出的患者

用法用量

皮下或肌肉注射:1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20-80mg,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1次或遵医嘱。

成人和10周岁以上儿童,一次一袋,一日3次,成人在感染严重时可加服1袋。

副作用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者禁用。

1、可能出现的副作用有:消化道症状,包括出现腹泻、恶心、头晕、腹痛和呕吐。在长期使用头孢类药物时,可能会导致不敏感菌的大量繁殖,出现腹泻、伪膜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症状。个别情况下会出现暂时性肝脏不适,或胆汁郁积性黄疸。   

禁忌

成分

1.慢性乙型肝炎; 2.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疫苗免疫应答增强剂; 3.免疫系统功能受到抑制者,包括接受慢性血液透析和老年病患,本品可增强病者对病毒性疫苗,例如流感疫苗或乙肝疫苗的免疫应答。

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伴有粘稠痰液不易咳出的患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忌使用。

1、本品与青霉素类抗生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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