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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甘酸钠气雾剂
色甘酸钠气雾剂

色甘酸钠气雾剂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色甘酸钠气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867

生产企业: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色甘酸钠气雾剂
色甘酸钠气雾剂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色甘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867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气雾吸入,每次3.5~7mg,即1~2喷,每日3~4次。 ·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 ·缓慢呼气; ·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 ·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二、三、四重复操作。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对本品及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偶有排尿困难;气雾吸入可致刺激性咳嗽。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发病季节之前2~3周提前用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沙丁胺醇; 3.不要中途突然停药,以免引起哮喘复发;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本品起效较慢,需连用数日甚至数周后才起作用,故对正在发作的哮喘无效; 6.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7.连续使用数次后,须取下罩壳,用温水浸泡冲洗,擦净晾干后重新安装,以防喷孔堵塞; 8.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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