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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肠胃康颗粒
小儿肠胃康颗粒

小儿肠胃康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小儿肠胃康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3108

生产企业: 江西品信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肠胃康颗粒
小儿肠胃康颗粒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主要成分

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党参、麦冬、赤芍、甘草、盐酸小檗碱等14味。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生产企业

江西品信药业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03108

国药准字Z420210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口服,一日3-4次。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

副作用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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