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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磺酸颗粒
牛磺酸颗粒

牛磺酸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牛磺酸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013

生产企业: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牛磺酸颗粒
牛磺酸颗粒
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
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白砂糖、羧甲基纤维素。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生产企业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9013

国药准字H109400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用量:2岁0.4克,3-5岁0.6克,6-8岁0.8克,9-13岁1.0-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1.2-1.6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禁忌

成分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仅有镇咳作用,使用时应注意治疗咳嗽的原因,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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