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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602

生产企业: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风寒外感,恶寒无汗,发热头痛等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小儿布洛芬栓
小儿布洛芬栓
主要成分

金银花,防风,山楂,生姜,对乙酰氨基酚,蔗糖。

本品每粒含布洛芬50毫克。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生产企业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602

国药准字H201135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风寒外感,恶寒无汗,发热头痛等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直肠给药:1-3岁小儿,一次1粒(塞肛门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成分

用于风寒外感,恶寒无汗,发热头痛等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药理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不宜过量服。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1.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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