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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602

生产企业: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风寒外感,恶寒无汗,发热头痛等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法可林滴眼液
法可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金银花,防风,山楂,生姜,对乙酰氨基酚,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生产企业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602

国药准字H320257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风寒外感,恶寒无汗,发热头痛等症。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风寒外感,恶寒无汗,发热头痛等症。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药理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不宜过量服。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直接接触;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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