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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齐特片
格列齐特片

格列齐特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格列齐特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3146

生产企业: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2型糖尿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格列齐特片
格列齐特片
左甲状腺素钠片
左甲状腺素钠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其化学名称为:1-(3-氮杂双环[3.3.]辛基)-3-对甲苯磺酰脲。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甲状腺素钠。

生产企业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3146

国药准字H2001052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2型糖尿病。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用法用量

口服:开始用量40mg~80mg(1片),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1片)~240mg(3片),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口服。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g,最大量不超过100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g。给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不齐、血压改变,并定期监测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

副作用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剂量过度的表现有心绞痛、心律失常、心悸、腹泻、呕吐、震颤、兴奋、头痛、不安、失眠、多汗、潮红、体重减轻、骨骼肌痉挛等,通常在减少用量或停药数日后,上述表现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甲状腺替代治疗期间,必须严密监护,避免造成过低或过高的甲状腺功能,以免对胎儿及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微量的甲状腺激素可从乳汁中排出。儿童用药: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剂量参考下表:(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成分

用于2型糖尿病。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药理作用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注意事项

1.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下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2.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性I型糖尿病患者。3.与磺胺药、保泰松、双香豆素、青霉素、普奈洛尔(心得安)等合用时,用量应相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4.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经常作有关出凝血检查。5.本品剂量过大或饮食控制不当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低血糖反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重用药; 2.有垂体功能减低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如需补充甲状腺制剂,在给左甲状腺素钠以前数日应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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