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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之(司他夫定散)
沙之(司他夫定散)

沙之(司他夫定散)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沙之(司他夫定散)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1125

生产企业: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HIV(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的联合用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沙之(司他夫定散)
沙之(司他夫定散)
氢氯噻嗪片
氢氯噻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司他夫定。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氯噻嗪,其化学名称为6-氯-3,4-二氢-2H-1,2,4-苯并噻二嗪-7-磺酰胺-1,1-二氧化物。

生产企业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1125

国药准字H140207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HIV(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的联合用药。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1、本品为口服散剂,服用前加纯净水至瓶体上的100ml刻度线,振摇使粉末溶解,即配成含司他夫定1mg/ml的溶液。用包装中配带的量杯量取所需用量,口服。 2、本品配成溶液后,应置冰箱中冷藏保存,并尽快服用。超过30天,不可再用。 3、本品用药间隔为12小时,服药与进餐无关。 4、成人:体重≥60kg,一次40mg,一日两次;体重<60kg,一次30mg,一日两次。 5、儿童:体重<30kg,一次1mg/kg,一日两次;体重≥30kg,按照成年患者给药。 6、剂量调节:患者服药后若出现手足麻木、刺痛,需注意外周神经病变。这些症状在少年儿童中难以发现。若治疗中出现以上症状,应立即终止司他夫定的治疗,症状可自动消失。但在某些病例中症状会加剧。待症状完全消失后,成年人可用以下剂量继续服药: (1)成人:体重≥60kg.,一次20mg,一日两次;体重<60kg,一次15ng,一日两次。 (2)儿童用量为推荐剂量的一半。继续使用本品后,若再发生神经病变,需考虑完全停止本品治疗。 (3)肾功能不全者:肾功能不全者用量见表. (4)血透患者:推荐剂量为:体重≥60kg,20mg/24小时;体重<60kg,15mg/24小时,在完成血透后或非血透日的同一时间服用。

口服。1.成人常用量 (1) 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2)治疗高血压,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1~2m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 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雌激素、两性霉素B(静脉用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增加发生电解质紊乱的机会,尤其是低钾血症。 2. 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 3. 与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减弱。 4. 考来烯胺(消胆胺)能减少胃肠道对本药的吸收,故应在口服考来烯胺1小时前或4小时后服用本药。 5. 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6. 与降压药合用时,利尿降压作用均加强。 7. 与抗痛风药合用时,后者应调整剂量。 8. 使抗凝药作用减弱,主要是由于利尿后机体血浆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加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合成凝血因子增多。 9. 降低降糖药的作用。 10. 洋地黄类药物、胺碘酮等与本药合用时,应慎防因低钾血症引起的副作用。 11. 与锂制剂合用,因本药可减少肾脏对锂的清除,增加锂的肾毒性。 12. 乌洛托品与本药合用,其转化为甲醛受抑制,疗效下降。 13. 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 14. 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 (2)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类药物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

成分

本品用于HIV(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的联合用药。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15-21%的病人出现外周神经症状,另外常出现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寒颤、发热、头疼腹痛、腹泻、恶心、失眠、厌食。低于1%的病例出现胰腺炎,另有贫血、白细胞缺乏症和血小板缺乏症乳酸性酸中毒、肝脂肪变性、肝炎和肝功能衰竭、肌肉疼痛。其它可见焦虑、抑郁、神经炎、眩晕、嗜睡神经痛、精神错乱、哮喘、呼吸困难。

注意事项

1、警惕外周神经痛:外周神经痛表现为手脚麻木、刺痛。有外周神经痛病史的病人发病率较高,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并谨慎使用任何会加剧外周神经痛的药物。 2、乳酸性酸中毒/脂肪变性重度肝肿大:包括司他夫定在内的抗逆转录酶核苷类似物单独或联合用药会产生乳酸性酸中毒和脂肪变性重度肝肿大,甚至致命的病例均有报导。这些病例多发于妇女。当予任何病人以司他夫定时,应小心,特别是对已发现肝疾病的患者。病人一旦在临床或实验中发现乳酸性酸中毒或脂肪变性重度肝肿大应停止用药。 3、胰腺炎:胰腺炎可能致命,与去羟肌苷和/或羟基脲联用时发生胰腺炎的几率増高。故有胰腺炎史或先期症状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用药。 4、本药不能治愈HIⅤ感染,患者仍可能患HIV感染引起的疾病,如机会致病菌感染,另外,本药也不能预防HIV通过性接触或血液传染。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对妊娠妇女应用本品进行严格的研究,除非特殊需要,妊娠妇女建议不要服用本品。 6、儿童用药:临床研究表明,与成人没有显著差异。 7、老年用药:目前未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中进行临床研究,但老年人通常有肾功能衰退,应注意调整剂量。 8、药物过量:曾报道成年患者服用12至24倍推荐剂量未显示任何剧烈的毒性。长期过量服用会引起周围神经痛及肝功能损害。司他夫定可由血液透析除去,但腹膜透析能否除去还未硏究。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 (3)下列情况慎用: 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⑤高钙血症; ⑥低钠血症; ⑦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⑧胰腺炎; ⑨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 ⑩有黄疸的婴儿。 (4)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②血糖;③血尿酸;④血肌酶,尿素氮;⑤血压。 (5)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6)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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