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沙之(司他夫定散)
沙之(司他夫定散)

沙之(司他夫定散)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沙之(司他夫定散)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1125

生产企业: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HIV(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的联合用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沙之(司他夫定散)
沙之(司他夫定散)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司他夫定。

主要成分为羟丙甲纤维素3mg。苯扎氯铵(0.1%)。

生产企业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1125

国药准字H200534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HIV(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的联合用药。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用法用量

1、本品为口服散剂,服用前加纯净水至瓶体上的100ml刻度线,振摇使粉末溶解,即配成含司他夫定1mg/ml的溶液。用包装中配带的量杯量取所需用量,口服。 2、本品配成溶液后,应置冰箱中冷藏保存,并尽快服用。超过30天,不可再用。 3、本品用药间隔为12小时,服药与进餐无关。 4、成人:体重≥60kg,一次40mg,一日两次;体重<60kg,一次30mg,一日两次。 5、儿童:体重<30kg,一次1mg/kg,一日两次;体重≥30kg,按照成年患者给药。 6、剂量调节:患者服药后若出现手足麻木、刺痛,需注意外周神经病变。这些症状在少年儿童中难以发现。若治疗中出现以上症状,应立即终止司他夫定的治疗,症状可自动消失。但在某些病例中症状会加剧。待症状完全消失后,成年人可用以下剂量继续服药: (1)成人:体重≥60kg.,一次20mg,一日两次;体重<60kg,一次15ng,一日两次。 (2)儿童用量为推荐剂量的一半。继续使用本品后,若再发生神经病变,需考虑完全停止本品治疗。 (3)肾功能不全者:肾功能不全者用量见表. (4)血透患者:推荐剂量为:体重≥60kg,20mg/24小时;体重<60kg,15mg/24小时,在完成血透后或非血透日的同一时间服用。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一次1-2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见羟丙甲纤维素在人体中引起生殖损害或其他问题的报道;哺乳期妇女使用该药时狩乳,也未见在婴儿中引起不良反应的报道。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无二叔禁忌。儿童用药:儿童使用羟丙甲纤维素,与其他年龄组人群相比,并不引起更多的不良反应,因此,儿童可与成人按同样的方案使用本品。老年用药:在老年患者中使用羟丙甲纤维素,与其他年龄组人群相比,并不引起不同的副作用或其他问题。因此,老年患者用药无特殊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HIV(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的联合用药。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药理作用

15-21%的病人出现外周神经症状,另外常出现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寒颤、发热、头疼腹痛、腹泻、恶心、失眠、厌食。低于1%的病例出现胰腺炎,另有贫血、白细胞缺乏症和血小板缺乏症乳酸性酸中毒、肝脂肪变性、肝炎和肝功能衰竭、肌肉疼痛。其它可见焦虑、抑郁、神经炎、眩晕、嗜睡神经痛、精神错乱、哮喘、呼吸困难。

注意事项

1、警惕外周神经痛:外周神经痛表现为手脚麻木、刺痛。有外周神经痛病史的病人发病率较高,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并谨慎使用任何会加剧外周神经痛的药物。 2、乳酸性酸中毒/脂肪变性重度肝肿大:包括司他夫定在内的抗逆转录酶核苷类似物单独或联合用药会产生乳酸性酸中毒和脂肪变性重度肝肿大,甚至致命的病例均有报导。这些病例多发于妇女。当予任何病人以司他夫定时,应小心,特别是对已发现肝疾病的患者。病人一旦在临床或实验中发现乳酸性酸中毒或脂肪变性重度肝肿大应停止用药。 3、胰腺炎:胰腺炎可能致命,与去羟肌苷和/或羟基脲联用时发生胰腺炎的几率増高。故有胰腺炎史或先期症状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用药。 4、本药不能治愈HIⅤ感染,患者仍可能患HIV感染引起的疾病,如机会致病菌感染,另外,本药也不能预防HIV通过性接触或血液传染。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对妊娠妇女应用本品进行严格的研究,除非特殊需要,妊娠妇女建议不要服用本品。 6、儿童用药:临床研究表明,与成人没有显著差异。 7、老年用药:目前未在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中进行临床研究,但老年人通常有肾功能衰退,应注意调整剂量。 8、药物过量:曾报道成年患者服用12至24倍推荐剂量未显示任何剧烈的毒性。长期过量服用会引起周围神经痛及肝功能损害。司他夫定可由血液透析除去,但腹膜透析能否除去还未硏究。

1.使用时切勿使瓶口触及眼睛或其他表面,以防污染。 2.请将本品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3.开瓶一个月后,不宜再继续使用。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