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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66

生产企业: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

生产企业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466

国药准字H201131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法用量

本品适宜空腹口服。成人 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副作用

1、与头孢克洛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如下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药理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注意事项

在使用头孢克洛之前,要注意确定病人以前是否对头孢克洛或其他头孢菌素、青霉素或其他药物过敏。(其他详见说明书)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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