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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花清瘟颗粒
连花清瘟颗粒

连花清瘟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连花清瘟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00040

生产企业: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连花清瘟颗粒
连花清瘟颗粒
欧化泰(对乙酰氨基酚片)
欧化泰(对乙酰氨基酚片)
主要成分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羟丙纤维素,硬酯酸镁,二氧化硅,羧甲淀粉钠,羟丙甲纤维素,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乙二醇-6000,二氧化钛,滑石粉

生产企业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欧化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00040

国药准字H440226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g,一日3次。

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药理作用

临床前药理学试验表明:本品口服给药可降低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肺指数;减少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小鼠48小时死亡数;本品对三联菌苗致家兔发热有解热作用;可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抑制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肿胀,降低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本品还具有一定的止咳、化痰和调节免疫功能。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1型(HVJ-1)、呼吸道合胞病毒(RSV)、腺病毒3型和7型(ADV3和ADV7)、单纯疱疹病毒1型(HSV-1)和2型、SARS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甲、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偶见皮疹或瘙痒、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疗程: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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