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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唑沙宗
氯唑沙宗

氯唑沙宗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氯唑沙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374

生产企业: 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氯唑沙宗
氯唑沙宗
复方营养混悬剂
复方营养混悬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唑沙宗、对乙酰氨基酚。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酪蛋白钠盐(或钙盐)160.0g、大豆油(或中链甘油三酯)9.0g、糊精(或麦芽糖)800.0g、钾3.32g、钠2.6g、钙2.0g、镁0.5g、氯5.0g、磷1.75g、铁30.0mg、锌38.0mg、锰5.0mg、铜2.5mg、碘0.25mg、钼0.25mg、铬0.2mg、硒0.15mg、维生素A33.2μg、维生素D40μg、维生素E50.0mg、维生素B15.0mg、维生素B25.0mg、维生素B610.0mg、维生素C0.6g、维生素B1220.0μg、维生素K0.15mg、烟酰胺50.0mg、泛酸20.0mg、叶酸1.0mg稳定剂适量。全量1000g

生产企业

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374

国药准字H310229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用法用量

复方氯唑沙宗胶囊: 口服,一次2粒,一日3-4次,疗程10天。 氯唑沙宗片: 饭后服用,成人每次0.2-0.4g,每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复方氯唑沙宗分散片: 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每次2片,每日3-4次,疗程10天。 复方氯唑沙宗片: 口服。每次2片,一日3-4次,疗程10日。

临用前每袋40克加温开水至160毫升,混匀。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副作用

复方氯唑沙宗胶囊: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氯唑沙宗片: 对氯唑沙宗过敏者。 复方氯唑沙宗分散片: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复方氯唑沙宗片: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给予高剂量维生素A(超过10000IU/天)可能会增加产生畸形的危险。妊娠头三个月的妇女和可能会怀孕的育龄妇女,每日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儿童用药:三个月以下婴儿禁用。老年用药:老年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药理作用

复方氯唑沙宗胶囊: 1、胃肠道系统:偶尔会发生胃肠道功能紊乱和腹痛,罕见情况下,氯唑沙宗会导致肠胃道出血。 2、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头昏、恶心、头晕、不适和过度刺激等症状。服用本品会发生嗜睡现象,同时服用酒精或其他中枢抑制药会加重嗜睡现象。 3、过敏反应:罕见情况下,治疗中可出现过敏样皮疹、瘀斑或瘀点现象。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超敏反应产生尤其罕见。 4、肾脏:曾出现患者尿液褪色的个案,可能源于氯唑沙宗的酚代谢物,尚不知其临床意义。 5、肝脏:服用氯唑沙宗或含有氯唑沙宗药品可能会导致肝损伤,罕见但已有严重的肝损害的报道,机制不明,可能与特异质有关且不可预测,如果发现了肝酶异常,应及时停药。 氯唑沙宗片: 以恶心的消化道症状为主,其次是头昏、头晕、嗜睡等神经系统反应,不良反应一般教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在停药后缓解。 复方氯唑沙宗分散片: 偶见轻度的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复方氯唑沙宗片: 偶见轻度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遇过敏反应应停药,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营养药。本品含有人体必需氨基酸,部分短肽、葡萄糖、维生素及无机盐等。能改善人体的营养状况,有利于纠正正氮平衡,提高血浆蛋白量,增进机体免疫功能,促进疾病康复。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已知对药物过敏或有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3、未有医生许可,不可连续用药超过10天; 4、驾驶或操纵具有潜在危险机器的患者慎用; 5、本品应置于儿童不易取得处。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7、儿童用药: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8、老年用药: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9、药物过量: (1)症状:起始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疼痛、脸色苍白、中枢神经刺激、头昏、头痛,随后梦幻、昏睡或昏迷,继之明显丧失肌肉调节功能,不能自主活动,深部腱反射功能减弱或消失,呼吸抑制伴有快速、不规则的呼吸和肋间及胸骨下收缩,血压降低。 致死性的肝损伤只在服药数天后发生。主要的血液生化学改变包括肝酶类的升高,胆红素的升髙,凝血酶原时间的延长,血糖过低或者高血糖症。急性用药可能导致肾衰竭的发生。 (2)治疗:服用活性炭50mg降低药物吸收,随后洗胃或诱导呕吐是可行的最佳治疗方案,并可予支持治疗。

1.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2.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 3.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 4.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 5.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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