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我国古代,人们就提出食物的相生相克理论,古人们认为,食物可分为生冷类、辛辣类、发物类与鱼腥类这四种类型,这四种类型的食物由于性质分别不同,所以在一起食用时,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尤其是当病人在吃中药期间,如果配合着这些食物食用,会使中药的药效严重降低,从而失去了治病的功能。所以,希望大家一定要引起注意。
1、生冷类食物
此类食物性多寒凉,主要作用为清热解渴,故适合热证疾病。但却易影响胃肠功能,因此虚寒体质者及胃肠病患者,当禁忌。如白萝卜性寒,具有消食、化痰、理气之功效,若体质虚寒及胃肠病患者食之,岂不寒上加寒,胃肠功能更差。另外,在同时服用人参和其它滋补药时,由于药性相恶,可降低或消除补药之效力,故萝卜与人参不宜同服。
2、辛辣类食物
此类食物多辛热,有通阳健胃之功效,若过多食用则易生痰动火,散气耗血,故该类饮食仅适合于寒证疾病者,而不适于阴虚阳亢之体及血证、温病、痔瘘、痈疖患者等。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此类食物包括葱、蒜、韭菜、生姜、酒、辣椒等。如辣椒属热性,若有发热、便秘、尿短赤、口干渴、唇燥、咽喉肿痛、鼻衄、舌质红等热象者食用,必然会加重“上火”症状,从而抵消清热凉血及滋阴药物的功效,故热证病人就诊中医不可同食辣椒。
3、发物类食物
此类食物均为动风生痰助火之品,由于疾病对食物选择程度的大小不同,其“发”亦有异。此类食物有蘑菇、香蕈、笋、芥菜、南瓜、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等。如肝阳上亢、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肝风内动患者当禁吃公鸡肉、猪头肉;疔、疖、疮、痈等皮肤疾患者,当禁吃香蕈、蘑菇、笋、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否则会加速红肿、生脓;有肠胃病者禁吃南瓜,因南瓜含有糖分,多吃会产生较多的酸,对胃肠有刺激。鉴此,“发”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有促进疾病恶化之意。
4、鱼腥类食物
此类食物多为咸寒而腥之品,且含有异性蛋白,易引起过敏反应,多食易伤脾胃并诱发疾病,故脾胃有病者不宜多吃,尤其是过敏体质者更不可食之。此类食物有黄鱼、鲤鱼、带鱼、蚌肉、虾、螃蟹等,而鲤鱼、沙丁鱼、鲇鱼、黄鱼、螃蟹、黄泥螺最易引起过敏。鱼腥类食物亦属发物。
希望上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正在服用中药的朋友,为了能够早日获得康复,建议您在服药期间要避免吃上述这四种食物,以免影响疗效。即便是疾病已经康复,也不能马上吃这四种食物,因为当疾病康复之后还需要一定时间的调理,这样才能够把病根去除,如果马上吃这几种食物,反而会对身体造成一定刺激,使病情再次复发,使之前的治疗前功尽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