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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酯红霉素干混悬剂
环酯红霉素干混悬剂

环酯红霉素干混悬剂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环酯红霉素干混悬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269

生产企业: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1.由肺炎支原体、嗜肺军团菌和肺炎衣原体引起的肺炎。2.在无有效的局部治疗方案或其他抗生素无法使用情况下(如非青霉素敏感的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和青霉素过敏病人)的皮肤组织感染,如疖、痤疮、脓疱疮、蜂窝组织炎,湿疹以及其他皮肤软组织感染。3.由支原体、衣原体、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感染:如非淋病性尿道炎、淋病。4.由弯曲杆菌属引起的肠炎。5.由幽门杆菌属引起的胃炎。6.儿童百日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酯红霉素。
【功能主治】:
本品主要适用于:1.由肺炎支原体、嗜肺军团菌和肺炎衣原体引起的肺炎。2.在无有效的局部治疗方案或其他抗生素无法使用情况下(如非青霉素敏感的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和青霉素过敏病人)的皮肤组织感染,如疖、痤疮、脓疱疮、蜂窝组织炎,湿疹以及其他皮肤软组织感染。3.由支原体、衣原体、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感染:如非淋病性尿道炎、淋病。4.由弯曲杆菌属引起的肠炎。5.由幽门杆菌属引起的胃炎。6.儿童百日咳。
【用法用量】:
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充分摇匀后口服。每12小时服用一次,空腹服用。1)成人:首剂0.5~0.75g,每12小时后继服0.25~0.5g,严重感染者剂量可增至2倍。2)儿童:首剂30mg/kg体重,每12小时后继服15mg/kg体重。
【药品相互作用】:
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少数患者可能发生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皮肤潮红、嗜酸粒细胞增多、发热,极少数患者可能发生可逆性听力损伤、伪膜性结肠炎、肝功能损伤。长期和反复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细菌(艰难梭菌)和霉菌(白色念珠菌)的过度生长。
【注意事项】:
1.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如发现肝功能异常及时停药。
【不良反应】: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怀孕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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