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锻炼是骨折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骨折愈合防止并发症和尽早恢复患肢功能的重要条件。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病人的积极性,遵循动静结合、整体和局部结合、主动和被动结合、阶段性和持续性结合的原则,尽早进行功能锻炼及其康复治疗。
1.骨折早期一般是指伤后1至2周内。由于患肢肿胀、疼痛,且骨折容易再移位,此期功能锻炼的目的是促进患肢血液循环,消除肿胀,防止肌萎缩。其主要形式是患肢肌肉作舒缩活动,骨折部上下关节暂不活动,而身体其它各关节均应进行功能锻炼。
2.骨折中期一般指骨折2周以后,肿胀基本消退,局部疼痛缓解的一段时间。由于骨折端已纤维连接,日趋稳定,在医护人员的帮助下或借助于功能康复器逐步活动骨折处的上下关节。动作要缓慢轻柔,逐渐增加活动次数、运动幅度和力量。
3.骨折后期骨折已达临床愈合标准,内外固定已拆除。功能锻炼的主要形式是加强患肢关节的主动活动,消除肢体肿胀和关节僵硬,并辅以各种物理和药物治疗,尽快恢复各关节正常活动范围和肌力。